会员注册协议

使用规则

除另有特别标注外,电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本公司运营的网站(URLhttp://www shop.c-denkei.cn,以下统称本网站”)上所有页面设计、页面内容的著作权人或授权使用人。本公司对本网站所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所载的产品目录、文字、数据、图形、照片、有声文件、动画文件、音视频资料等拥有完整的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使用者或访问者仅限于向本公司询价和订货的目的使用本网站,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网站及其内容用于上述以外的目的。严禁任何媒体、网站、企业或个人在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抄袭、转载、摘编、修改本网站内容,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用于商业目的或发行,或稍作修改后在其他出版物或网站上使用,前述行为均将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侵害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条  注册

1. 使用本服务的应先行完成会员注册手续。请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办理会员注册手续,本公司根据规定批准其入会后可取得客户编号及用户ID,成为正式会员(以下简称客户”)

会员注册手续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将拒绝其申请。

(1) 属于法人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申请人;

(2) 已具有会员资格的;

(3) 住所位于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或者主要营业场所或办理会员注册手续时登记的邮寄地址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

(4) 曾被取消会员资格或本网站使用资格的;

(5) 会员注册的申报内容里有虚假事项的;

(6) 购买商品的目的在以下所列范围内的

  •    ● 核武器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军用化学制剂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军用的细菌制剂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用于喷洒军用的化学制剂或是细菌制剂的装置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常规武器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能投送300KM以上的火箭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能投送300KM以上的无人飞机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      别表行为:
  1.      1.核燃料物质或核原料物质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2.      2.关于核融合的研究
  3.      3.原子炉或其零部件或附属设备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4.      4.重水的制造
  5.      5.核燃料物质的加工
  6.      6.核燃料物质的再处理
  7.      7.已经明确属于以下的行为,由负责军队或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进行的,或者是接收这些人的委托而进行的行为
      a.化学物质的开发或制造
      b.微生物或毒素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c.火箭或无人飞机的开发、制造、使用或储藏
      d.关于宇宙的研究(除天文学以外)

(7) 以转让、转售客户编号或用户ID等为目的;

(8)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宜授予会员资格的情况。

2. 订购商品时,必须有第1款中规定的会员注册时所取得的客户编号。客户编号与本网站使用注册后取得的用户ID不同,敬请注意。

3. 使用本网站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在本网站上购买商品的,需遵从本网站上的用户登录页面规定的相关手续登录用户ID

4. 所有以本公司向客户颁发的客户编号所对应发行的用户ID进行的对商品的订购,均视为客户的订购行为。

5. 本公司会发送本公司的各种产品目录、DM等,或用传真以及E-mail将各项促销活动通知客户。客户有权要求停止发送此类通知。

第2条 本服务的内容

1. 如果由于商品的性质、客户的业务内容及其他本公司制订的标准、或者外加工方或者本公司的情况等发生变化,部分本商品会在没有事先通知、预告的情况下无法从本网站订购,请予以谅解。

2. 客户在遵守本使用规则以及其他的相关使用注意事项等规定的前提下使用本网站上提供的各种服务。但是,因设备维修、保养或其他本公司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中止这些服务的提供,请予以谅解。

3. 本网站服务的提供区域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且不包括本网站上标注的无法配送的区域。

4. 对于要求以超出本网站刊载的数量或折扣条件大批订货的,本商品的价格和交货期以另行报价为准。

第3条 商品的订购方法

1. 客户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的方法申请购买本商品(以下称为订购)。但是,定制商品(本使用规则第10条中规定的商品。下同)及其他因商品的种类、数量等原因可能对订购方法有所限制。关于本公司的接受订购日、接受订购时间段,详见本网站刊载。客户在本网站上填入必要事项,关于本网站的具体使用方法等详细情况,请参照本网站的相应页面。

2. 本公司在收到客户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发出的电子订单后订单即生效,但因通讯线路等问题客户发出的数据未能被接收的,或者订购的必要事项不完整的,将视为无效订购。本公司对客户因交易失败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与客户订购本商品相关的买卖合同在本公司收到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有效订单时成立,但是,本公司在接受订购后及时联系客户明确表示拒绝订购的除外。该情况下,对于客户相信买卖合同的成立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客户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或变更买卖条件。

4. 为满足客户的特别要求而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保险费用等)由客户承担,敬请谅解。

第4条 本商品的使用方法等相关的义务

客户应当在知晓如下本商品的使用方法等事项后进行订购。对于客户或第三方在使用本商品时因违反以下任一事项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1. 客户出口限制对象物品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加工品(包括经由第三者的出口)或者向非居住者提供业务交易时,在按照日本政府所制定的法规進行管理的同时,如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限制规定,要取得当地政府的进出口许可。 
  2. 出口对于限制对象物品等以及限制对象外物品等(包括经由第三者的出口)或者向非居住者提供业务时,将确认最终使用者和最终用途,如果该限制对象物品等或限制对象外物品等被用于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导弹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普通武器的开发、设计、制造,或有类似嫌疑的情況下,客户需终止该限制物品的贸易活动。 
  3. 对于限制对象物品等交易,如客户对其最终使用者、最终用途存有疑虑,会对电计商城提出最终使用者贸易以及行为概要说明书,该贸易需得到电计商城的事先同意后方可进行贸易。 
  4. 客户在限制对象物品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加工品如发生剩余或库存,作为垃圾处理时,为了不可转用于其他目的。客户需要进行完全破坏处理。

第5条 本商品的配送

1. 本公司在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交货期向客户发送本商品。但是,本公司可以根据订购的本商品的种类、数量(备货时间较长、大批量订购等)、订购时间等另行决定发货日。

2. 除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另有规定外,交货期从第3条第3款规定的客户与本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算,但不包括本公司的非营业日。因网络的传送环境等原因,客户订购的发信时间和本公司的收信时间不同的,交货期自本公司收到客户订购之日起算。

3. 交货期同本商品抵达客户处的到货日期不同。订购本商品时,请客户参照本网站刊载的不同地区运送所需天数进行订购。因订购内容不完整、错误,使本公司无法按照通常的订购来处理的,因天气、交通堵塞、道路施工等外部环境原因或者因本商品的发货日恰逢法定休假日等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在预计时间内送到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予以谅解。

4. 发生客户拒绝接受本商品的交付,以及其他因客户原因不能送达目的地的情况时(包括收货人不在的情况),视为该产品已经完成交付。此类情况下,本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支付与该产品价款相当的赔偿金以弥补本公司损失。但是,本公司考虑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配送系统等情况后,认为可以另行处理的,不受此限。

第6条 本商品的交付

1. 本商品配送到客户登记的送达目的地或者订购时指定的送达目的地的,视为完成交付。客户接受本商品时,请在配送人的送货单上签字或者盖领受章。

2. 在无法确认客户的公司名、工厂名、研究所名、标牌等情况下,本商品有可能无法送达。

3. 客户要求在指定的场所以外交付本商品时,收货人应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以便确认身份(该情况下配送人员将记录驾驶证、身份证等记载的住址、姓名、登记编号等)。

第7条 检查

1. 客户在收到本商品后,确认本商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并查看是否存在毁损、变形情况,如存在上述问题,请勿在送货单上签字或者盖领受章并联系本网站客服中心。

2. 收到商品后,发现有不良、瑕疵问题的不合格品(与本网站刊载的规格进行核对,属于定制品的,同客户的图纸等进行核对),请在7天期限内通知本网站客服中心。

3. 本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未收到不合格通知的,视为本商品检查合格。

第8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在前条规定的检查中发现本商品的全部或者部分不合格的,由本公司对该商品进行复查,确认是由于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会尽快提供产品更换(属于服务的由本公司再次提供服务)或者根据客户的要求退还不合格品部分的价款。

第9条 超量交付

由于本公司的原因寄送了比订购数量多的本商品时,请与本网站客服中心联系并及时将多送部分退还到客服中心告知的地点,退回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10条 特别定制商品

非本网站刊载的本商品、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规格制作的特别定制品、标准规格以外的定做产品等特殊订购商品(以下简称特别定制商品”),与其他的本商品的订购手续和处理流程有所不同。此外,除因特别定制商品的性质或特殊要求所限之外,特别定制商品也同样适用本使用规则。

第11条 增值税

使用本网站订购本商品的,客户应另行承担增值税。

第12条 支付以及所有权保留

1. 购买本商品的货款、手续费以及增值税的结算方式限于本网站刊载的方式,请在会员注册时指定,但是,本公司可以要求变更包括付款银行在内的支付方法和付款条件。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客户的注册时间长短、订购交易的履行情况及其他情况要求预先支付货款,请予以谅解。

2本公司根据各付款条件的约定,就每一结算日期发货的本商品通知客户支付相应货款,客户应全额支付相关款项。支付所产生的转账手续费等全部由客户承担。

3客户在指定的支付期限仍未支付的,本公司将采取停止接受订购、停止订购品的发货以及取消会员登记等措施。

4客户希望变更支付方法时,请与本网站客服中心联络。对于变更支付方法申请的审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敬请谅解。变更后的支付方法自变更完成后次月起生效的订单开始适用。

5本商品的灭失风险自交付时从本公司转移至客户,在本条记载的货款支付完毕之前,本商品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第13条 本商品的拒收等

发生客户拒绝接受本商品的交付的,以及其他因客户原因无法送达客户指定收货人的(包括收货人不在的情况),视为客户解除该产品的买卖合同。该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要求客户支付与该产品价款相当的赔偿金以弥补损失,但本公司考虑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配送系统等情况后认为可以另行处理的,不受此限。

第14条 不可抗力等的免责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行政行为的介入、运输单位的纠纷、劳动争议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产品延迟交付或者无法交付的,本公司将在合理的期间内将相关情况等通知客户,但因此造成的客户损失以及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15条 本商品订购的变更以及取消

1. 客户希望变更、取消订购内容(以下简称取消等”)的,请与本网站客服中心联系。另外,本公司有可能因本商品的性质、种类、数量、交货期、配送系统等原因不能接受客户的取消等要求。

2收到取消等的联系时,本公司有可能根据本商品的种类、数量等要求客户承担因取消所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

3. 除基于本条的规定之外,订购不得取消。

第16条 商品的退换处理

除前款规定外,送达的本商品因本公司原因破损或者错发的,请在签收时同本网站客服中心取得联系。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本公司确认系本方原因造成的,本公司将接受客户的退换等要求。该情况下,退回的邮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此外,本公司无法判断该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本公司可以拒绝该商品的退换等要求。

第17条 产品保证

1. 本公司确认系本公司原因导致本商品破损、变形、缺陷等不良(以下统称不良”)情况发生的,在客户按照本公司要求就不良的详细情况在保证期间(见后述定义)书面通知本公司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按照另行规定的质保条款对本商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以下简称本质保”)。该情况下,本公司可以委托本商品的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此外,特别定制商品不适用本质保规定,请予以注意。

2本商品有相应生产厂家提供质保的,本公司可以以生产厂家的质保替代本质保。

3. 发生以下各项的情况,即使在保证期间内也不得享受本质保。

(1) 用于一般工业用途以外用途而导致的不良等;

(2) 用于航空航天器以及原子能机器和兵器、武器及其他军事用途而导致的不良;

(3) 因客户使用处理上的不注意、错误造成的不良;

(4)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导致的不良;

(5) 不遵照本网站上刊载的规格、用途、使用上的注意事项、使用条件、图纸及其他与本商品相关的事项以及本商品(包括附件)的附属文件上刊载的其他标示的使用所导致的不良;

(6) 客户对本商品进行加工、修理、改造、拆卸后导致的不良;

(7) 因其他机器导致的不良;

(8) 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地区使用时产生的不良;

(9) 因缺乏经验、或者超出原定使用目的或者使用方法所导致的不良;

(10) 客户违反使用规则或与本公司另行签订的交易合同的规定使用所导致的不良;

(11) 因客户向第三者转售本商品后被发现或发生的不良;

(12) 其他本网站或者产品目录中不予认可的修理、更换的情形。

4本质保适用于本商品的保证期间为:本商品自本公司出货之日起1年内。

5非本质保适用范围内的修理或者更换是有偿的,应按照本公司规定另行支付费用。

6根据本商品的性质、制造年月日、规格等不同情况,可能无法提供修理或者更换。

第18条 会员资格的取消、解除等

1客户有以下任一项情形的,本公司可以取消该客户的会员资格,可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停止向其提供本网站服务全部或部分,以及可以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已经成立的买卖合同。

(1) 符合本使用规则第1条第1款规定的本公司拒绝注册申请的情形的;

(2) 查明本商品用于一般工业用途以外用途的;

(3) 查明客户违反本注册协议第4条第(2)项或第(5)项中禁止事项规定的;

(4) 除前款规定外,客户违反本使用规则其他任意条款,并且在本公司已经通知要求改正后14日以内仍没有改正的;

(5) 客户受到监督部门取缔、勒令停止营业等处分的;

(6) 客户停止支付或者处于无法支付的状态,或者被银行等金融机构警告或者票据被拒绝承兑的;

(7) 客户对本公司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信的行为致使本公司难以继续提供本网站服务的;

(8) 客户的财产状况恶化,或者有可能导致该情形的客观事实发生的;

(9) 通过充分的通讯手段也无法同客户取得联系的;

(10) 客户基于本使用规则第20条自行退会的;

(11) 客户连续1年以上没有订购的;

(12) 违反本使用规则28条规定的禁止事项的;

(13) 其他被认为不适宜作为会员的情形发生的。

2客户有上述任一情形的,将失去因使用本网站服务所产生的所有债务的期限利益,应立刻支付全部未付款项。同时,客户因违反本使用规则而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客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9条 申报事项的变更以及通知

1. 客户会员注册及申请本网站使用手续时申报的姓名、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负责人、E-mail地址等有变更的,应当立刻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

2. 除前款规定外,客户转让经营权、受让经营权或者合并的,以及有第1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应立刻通知本公司。该情况下,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同客户重新协商本网站服务的使用条件以及会员资格等相关事项。

3. 因客户未及时或未能发出前2款规定的通知导致本商品或者产品目录、通知或者其他联络等未能送达或者延迟送达的,应视为已经在应当送达的时间期限内送达。此外,因地址变更导致再次配送的费用、本商品重新配送的费用等本公司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户负担。

第20条 自行退会

客户希望退会时,以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办理退会的申请。本公司受理该申请后将注销该会员注册信息,该注销登记完成后客户即失去其会员资格。

第21条 本使用规则管辖法院

有关本商品以及本网站服务的一切纠纷以本公司的法定住所地的管辖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22条 价格、规格等的变更等

本公司有权变更、修正本商品的价格、规格、型号、交货期、订购单位等相关信息以及停止销售(以下统称变更等”),变更等由在本网站上对本商品记载内容的变更(包括因停止销售而删除相关商品信息)或其他本公司自行判断的方式进行通知。变更后,客户订购本商品的,视为客户已认可该变更。但是,非主要事项的细微变更将不通知客户,请予以谅解。

第23条 本使用规则改订的认可

本公司有权对本使用规则进行改订、变更以及修改(以下统称改订”),进行改订的,将会及时在本网站相关页面(包括但不限于URLhttp://www shop.c-denkei.cn)刊载改订后的使用规则。改订以后,客户订购本商品的,视为客户认可该改订内容。

第24条 优先适用

本使用规则对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所有客户具有同等效力。客户请在充分理解本使用规则的基础上使用相关服务,客户同本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合同等(包括在客户使用的订购单等上记载的合同条件)与本使用规则的规定之间有矛盾的,将优先适用本使用规则,请予以谅解。

第25条 网络服务的免责事项

1. 客户使用本网站,浏览信息和接受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网络服务)时,除本使用规则外,客户还应遵守各服务相关的注意事项、规则、法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公司将致力于提高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质量,但对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本商品、信息、服务等的安全性、准确性、有用性、合目的性、最新性、合法性、符合道德标准、无电脑病毒等事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 本公司已充分考虑安全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但是即使如此也并非绝对安全,仍有发生信息泄露可能性,请予以谅解。

4. 因使用本网络服务所导致的损失等(包括本网站的订购信息未到达本公司而导致的损失),除本公司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公司不对因非正常方法使用本网络服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第26条 本网站服务的暂停、停止

发生以下事由时,本公司可以在未经事先联系、通知、预告的情况下暂停或停止向客户提供本网站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停电等或者电力部门的电路故障等引起的订购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发生故障或功能受限的;

2.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令的制定和修改或废除、劳动争议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商品的交付变得困难的;

3. 订购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的;

4. 其他与本网站服务运营相关且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第27条 禁止事项

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时禁止下述各项行为:

1. 会员注册时有弄虚作假行为;

2. 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运营,或者有其他可能会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行为;

3. 使用他人名义或者使用虚假客户编号、用户ID或密码进行订购的行为;

4. 给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造成不便、负面影响或者损失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5. 侵害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名誉权等的行为,或有导致这种危害可能的行为;

6. 非法侵入本网站修改信息的行为;

7. 向本网站发送或者植入有害的电脑病毒或程序的行为;

8. 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9. 购买商品目的使用在核武器、生物兵器、化学武器、导弹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通用武器的开发、设计、制造上;

10. 将通过使用本网站服务而取得的合同上的地位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11.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28条 知识产权

1. 本网站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 电子文档),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

2. 未经著作权人等知识产权所有者许可,客户不得将通过本网站服务得到的任何信息用于专利权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规则许可之外的用途。

3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问题的,客户不得给本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客户应自行负责解决该问题。

4本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反对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本网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会员发布的商品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和本网站客服中心进行联系,本网站客服中心收到后将及时处理。

第29条 ID及密码的管理

1. 客户对所取得的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承担管理责任。

2. 客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者透露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

第30条 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

1. 公司通过本网站所获得的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 用于介绍本公司的业务概要、业务活动、展示;

(2) 用于发布公司的产品、服务相关信息的通知、进行问卷调查等。

2除以下各项情形外,本公司不得将因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而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1) 向配送企业或直接将本商品发送给客户的生产厂家提供的信息,或其他因提供相关服务需要提供信息的情形;

(2) 客户同意公开姓名、住所、电话、E-mail地址等的;

(3) 法律、法规、条例要求公开的。

第31条 本公司的免责事项

本公司仅在客户接收的商品与该商品在本网站刊载内容的优先适用者的规格不一致时承担责任,不对本商品的适用性、同其他商品的兼容性、互换性、销售期限及其他作任何保证。此外,对于因本商品、本网站服务而导致的直接的、间接的、最终的、附带的或者特殊损害及其他损失、损害、不良影响,除本使用规则第17条、第18条第1款以及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责任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客户违反使用注意事项的,无权要求任何补偿、赔偿。因本网站服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其赔偿额以客户购入造成该损失的本商品价款为上限。

第32条 咨询接待

有关本商品的订购、配送及其他与交易相关的各种客户询问,可在本网站刊载的接待时间内向本网站服中心咨询。有关本商品的技术故障及其他技术上的咨询,请向本网站或刊载的技术咨询窗口咨询。详细信息请参阅本网站。

第33条 营业日

本公司提供本网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接受订单、配送)的时间由本公司自行决定,本公司有权在未经预告的情况下进行调整,请予以谅解。

第34条 协商解决

本使用规则的未定事项应参照本使用规则的主旨,由本公司同客户协商后决定。

第35条 本使用规则的引用

客户通过本网站进行订购的,视为同意本使用规则,本使用规则应作为该交易合同的一部分予以适用。

最终解释权归电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所有。